Monday, June 1, 2009

相当个作家。


刚才去问我为何被吵。理由不够充分,但我欣然接受。

曾试图去叫自己微笑瞪着双眼,可是本人不够潇洒。


但灵光乍现,发现不一定那么较真儿。我本想等到下一次机会,好好干。然后再把老板给抄了。算了,他说对了一句话,我不适合这个工作。

我想当个作家。

写些东西,旁边附带着自己拍的照片。相关又抽象并有点疯狂的那种。

刚才我突然犯傻了,竟然去GOOGLE怎么样当作家。

结果是离奇古怪的。

其实当作家没有一个固定的routin,只是一些零散的话使我和读者有点点的共鸣。还和别人写的东西不一样就好。


晚上大宝子给我丢了一句我的名言:此处不留爷,自有留爷处。我们一起聊非主流的脑残和小狗狗的话题。


回家前还是像往常一样,买了1.5 升达能矿泉水。其实以前很喜欢喝EVAN。但是自从不明白味道到底差在哪,就不在对小紫瓶情有独钟了。只是名字而已。

其实。寻寻觅觅。我们还是走到了自己轨道。干杯,为了那个遥不可及的乌托邦还有大病没出愈的深蓝构想的泡汤。。

当水花溅得到处都是,我们笑声清脆或是低头的眼眸。不管是什么东西,总算喝下肚。 喧闹之后总要休息,休息过后是为了更好的喧闹。


喧闹继续!。 t O Be ConTiNued..

1 Comments:

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小呆子..你做摄影师吧..哈哈..

June 2, 2009 at 9:15 A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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